2023-05-21 23:06:48 来源:中国基建报
今日(5月21日),本报从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获悉,中信金融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3.6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3月6日,在中信金融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工地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移动操作平台钢管架倾倒压人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资料图】
调查显示,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君。建设单位为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义。施工单位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佳。劳务分包单位为深圳市余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监理单位为北京远达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涛。
▲事发现场
据调查分析,2023年3月6日,根据栋号长邱某的工作安排,陈某负责事发项目裙楼1层、2层东侧楼梯区域夹层剔凿爆模混凝土作业。下午1时许,陈某到事发现场准备开展作业,其(配戴安全帽、未系挂安全带)沿一边立杆向上攀爬未搭建稳固的移动操作平台时,移动操作平台失稳反转倾倒,陈某摔倒在地并被移动操作平台压住胸(颈)部,现场无其他人员。
下午2时40分许, 邱某在寻找陈某时,发现陈某被压在移动操作平台下,立刻将移动操作平台推开,见陈某无反应,随即联系现场安全员臧某威。
臧某威、项目劳务负责人康某和现场安全负责人高某胜到达现场。 康某见状立即向现场施工协调经理游某炎报告。游某炎叫康某先将陈某送到私家车上,并安排驻点医生陶某林查看陈某的生命体征。陶某林见陈某面部发紫、手脚冰冷、没有呼吸和脉搏、鼻腔 内血凝固,表示陈某没有生命体征。
下午4时许,游某炎私下联系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太平间顶班的管理员张某冰,并安排康某将陈某运到该太平间平板车暂放。晚上11时50分许,康某和高某胜等人到宝安机场接陈某家属。陈某家属于当晚凌晨1时许拨打110报警。
事发后,中信建设公司现场安全负责人高某胜、现场施工协调经理游某炎均未向公司上级报告,未拨打110和120,也未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劳务负责人康某向游某炎报告事故后,未拨打110和120,并按照游某炎指示,私下将陈某运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太平间。
▲事故位置高度
据调查分析,结合专家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陈某安全意识淡薄,未釆取系挂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攀爬未搭建稳固的移动操作平台时被失稳反转的移动操作平台压倒受伤无法挣脱,因误失抢救时机,伤重致死。
此外,中信建设公司安全管理存在两项问题:(1)对工人的安全教育 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 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致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攀爬未经检查验收合格的移动操作平台的不安全行为,未及时排查和消除作业现场移动操作平台未搭建稳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远达国际公司,未全面履行安全监理工作职责,对施工现场监理巡查不到位,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倒伏移动平台
最终,高某胜(中信建设公司现场安全负责人)、游某炎(中信建设公司现场施工协调经理)、康某(余发建筑公司项目劳务负责人),发生事故后,此三人未向公司上级报告,未拨打110和120,也未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调查组建议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此外,中信建设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行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中信建设公司项目部总经理肖某,作为该公司在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全面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议依据行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同时责成中信建设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远达国际公司,建议依据行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中信建设公司国内区安全总监聂某果、事故工程项目安全总监李某宇、生产经理李某観、安全员臧某威、栋号长邱某,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方面存在不足。责成中信建设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赵家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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